最近台灣的畢業生到澳洲打工當台勞,引起了相當大的正反兩面論戰,如果把這件事和台灣開放外勞的事一起來看,就可以很清楚看出其中的盲點。


很多人覺得在台灣沒有機會,所以有些人鼓勵畢業生先到澳洲打工當2年台勞,賺個2百萬再回台灣。但是就像在台灣,許多人反對開放外勞,就怕外勞搶了他們的工作機會,一旦澳洲本國國民也有這樣的反彈,做出外勞限制時,這個計劃可能就無法成行。


至於開放外勞是不是真的會低薪搶了你的工作機會呢 ? 的確會,但是只說對了一半。


舉個例子,假設今天你在賣飯糰,一顆30元,沒多久突然隔壁來了一攤,賣和你一模一樣的產品,一顆卻只賣10元,所以客人都被拉走了,這時你會怎麼做呢 ? 大概不外乎以下三種。


1)  降價到10元,和對方進行價格戰。就像外勞的薪水如果只有1萬8千,為了得到工作,你也同意降薪


2)  把飯糰尺寸加大,同時內餡做改變。就像要維持高一點的薪水,就要多學其它的技能,增加自己的內力。


3)  換個地方擺攤,避開競爭,或是突顯自己的競爭力。就像出國當台勞一樣,凸顯自己的優勢,賺取兩國間薪資的價差。


根據上面的案例再假設一種情況,假設這條街除了你的30元飯糰攤,以及10元飯糰攤外,又加進了一個500元的飯糰攤,而這攤生意出奇的好,這時你會怎麼做呢 ? 可能有以下兩種情況。


1)  要求相關管理單位將價格平均折衷後,強制訂下50元飯糰公訂價,以便保護本縣市飯糰業,目的是希望讓500元這攤可以知難而退,可是出乎意料,到最後這三家店都倒了。因為50元相對於原來的30元和10元飯糰是比較貴的,所以沒有人想要買,而500元的飯糰之所以貴是因為吃完一顆後,可以一整個月都不用吃飯也不會餓 ( 舉例而己,目前沒有這種飯糰 ),但是因為50元不敷成本,也倒了,所以沒人得到好處。


就像我們訂了一個一萬八的最低工資,本勞覺得太低不願意做,資方大嘆本勞技術訓練不如外勞,但是外勞只要一萬就願意做,如果在台灣雇用外勞,基於最低工資保障,外勞中間多賺了八千,成了最後受益者。於是有些企業在國內找不到員工下,便整廠往外國搬,還把管理階層帶走,等於創造負個工作機會,在台灣沒人得到好處。


2)  改變自己,從競爭關係改成互補關係。以上所提到的每種方式都是「競爭關係」,但是如果讓自己從賣飯糰改行賣果汁或是飲料,和其它兩家飯糰店形成一種「互補關係」,不但可以避開競爭,還可以同時吸引兩家店的客人,這是比較好的做法。就像外勞 (包括白領和藍領) 你可以當他是競爭對手,處處排擠他,也可以當他是「來台長駐2年的遊客」,和他形成互補,改賣早餐、便當或提供休閒娛樂給他們,這樣就皆大觀喜。


其中管理單位必須留意的是,因為文化的差異,要特別評估管理上的問題,初期的總量管制或許不失為一種方法。另一方面,回台的廠商也必須符合未來國家「知識經濟」、「環保節能」、「技術含量高」的轉型方向,而不須照單全收。


總之,不管在國內或是國外,小到飯糰都有人和你低價競爭,台勞和外勞的競爭是一定有的,但也可以是一種互補。至於到國外當「台勞」或是「壯遊」,就像二手貨和古董,只是一念之間,你怎麼定義自己,別人就怎麼定義你。

 

 


文 : 飄浮不定的雲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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